1.推薦審批表內的文字,采用仿宋_GB2312小四號字,行距為固定值20磅,標準字間距。
2.推薦審批表用A4紙正反兩面打印,每個表用1張紙,不另附頁。
3.不能改變推薦審批表的結構;表內欄目沒有內容填寫時,應注明“無”。
4.推薦審批表內“主要事跡摘要”欄不能空白,“中央企業(yè)黨委(黨組)意見”和“中央企業(yè)紀委(紀檢組)意見” 欄內要明確標注“同意推薦”字樣的審核意見,并加蓋印章。
5.推薦審批表和排序表中填寫的單位(全稱)、姓名及職務要準確規(guī)范,請務必仔細核對。
6.推薦審批表、排序表等相關資料電子文件可在國資委網(wǎng)站(www.sasac.gov.cn)下載。
7.所附事跡材料正文采用仿宋_GB2312三號字,行距為固定值28磅,用A4紙正反兩面打印。
附件5:中央企業(yè)優(yōu)秀共產黨員、優(yōu)秀黨務工作者、先進基層黨組織推薦排序表
【責任編輯:李沐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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